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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发表日期:2008年10月23日  有325位读者读过此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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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壮大基层群众文艺团队的若干建言

 

   

 

群众文化的覆盖面广之又广,群众文艺活动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,而群众文艺团队是群众文艺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从事、开展活动的骨干人才的业余社团。目前,除了少数比较私人化的“沙龙”以外,绝大多数或由街道、乡镇文体中心(文化站)牵头组织乃至管理,或营集于文联某门类协会旗下,或存在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学校师生中,由这些单位组织管理。总之,不胜计其类型和性质。

再从群众文艺的“行当”上分,又是相当的多(而且随时代发展看,外来文化的影响,科技发展的推动,特别是网络进入寻常百姓家后,将会更多),但仅从较为普通的常规的普通的项目来看,仍为音乐、舞蹈、书画、摄影、戏剧、文学乃至棋类等等。在目前我们吴中区各文体中心有关统计显示,这些常规门类或多或少都有---至少,在它们的墙上或者台帐可以知道。前些年,当笔者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时候,每年去各文化站年终考核,文艺团队及人数的多少,都纳入重要的考核内容,而且占有量化打分极大比例。但是,有的跟他们活动的开展可以知道他确实名副其实,但也有相当部分,却聊胜于无。后者虽说跟站长及团队负责人的努力有关,但是,另一个原因则是跟团队的人数有关,比方说,一个小小的乡镇,仅仅只有二、三人爱好或有些基础组成某一团队,在而且都是业余的,除了切磋之外,实在难以开展活动或开展比赛。更兼经费的制约,往往最后名存实亡。

时至今日,我区各文体中心随社会经济发展,多数文体中心(文化站)已今非昔比,群众文艺活动也空前的活跃。但是在这里“论坛”上论及的是如何更好的发展(而不是总结表彰),作些切合实际的“建言”(而不是空洞的理论阐述),我想选择几点或许有参政作用的直白。

一、上面说到某些文艺团队“名存实亡”的空壳现象,现在不是没有,而且还不算少数。原因:1、人数偏少;2、经费制约。这两点也就是前述的老问题。建议是:不必要求每个地方部门都门类俱全,全面开花,是否某些门类,邻近的乡镇、街道联合来成立呢(现在交通便捷,往来不难)?若干文艺中心的“资源共享”又何乐不为呢?即使联合参赛又未尝不可呢?

二、某些团队,例如戏剧,人员到也有了,却常年以“老腔老调”的东西为内容,没人提供他们新节目,可排可演,创新和提高就无从谈起;有些舞蹈队无人为之编排舞蹈,同样如此,歌咏更是这样。那么我们的群众文艺的主管部门,尤其是业务辅导部门就责无旁贷了,我不想说他们做得不够(他们自身也有人才配备不足的原因),但总感到不是很够。尤其是存在善于锦上添花,却少于雪中送炭,须知离开了普及,提高就往往沦为奢谈。

三、大、中型的群众文艺活动,往往重结果而轻过程,说得难听点,总是带着些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,为了追求群众满意,特别是领导满意,往往让太多的专业团队介入。现在的专业文艺团体,因为改制,进入市场(这是好事),倒是一改从前非剧场不可的架子,而乐于走向服务基层,往往是一个节目就数以万计、数万计。例如,某乡镇为搞一个广场文艺,张罗一台节目,以专业为红花,业余为绿叶,结果仅演场就十数余万,而实际的观众却不过二、三千人,如果算算门票,每个观众该有几何?观众中有多少纳税人,他们在高兴之余,往往不会想到是自掏腰包看“白戏”,如果算算帐,我想真正满意的群众和领导,都难以“同乐”的,在这里,我不能不提出这个很隐性的,也可能引起某些人士反感的问题,但这是---民生。

四、我们欢迎专业文艺进基层,但欢迎他们来培训、辅导我们的业余团队,付给一定的报酬也是应该的,搞的好,再加上点奖励也可以的。但是,我们要借鸡孵蛋,这“蛋”是我们的团队节目人才,千万不要借鸡生蛋,那“蛋”是他们的节目和人才。

近几年来,上面有些导向很值得讨论,市里搞一些群众文艺会演,往往为追求“质量”,不分、甚至怂恿去邀请专业及准专业人员介入,于是比赛评奖,造成极不公正公平,就象不同量级的柔道选手,同台较量,胜出者的组织单位荣誉是到手了,得到金奖了,这种“群文”的金奖含金量几许?可能,那拿铜牌的倒是货真价实群文,反是经过努力的点金成铜。当然,最大的问题还是严重打击了群众文艺团队的积极性,这是有关组织部门的杀鸡取卵啊!

我想,我借论坛作些建议,实言谈相,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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